[摘要] 吴川市大山江镇飞鼠岭的一处民宅大院内,事主和当地居民称,棺材是吴川市民政局人员于清明节前带人从殡仪馆等地运来堆放在此的,“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和“葬改举报中心”两块牌子也是该局所挂。居民对吴川民政局的这一所为,均十分诧异,同时也极为不满。
业主与民政局因大院地皮拍卖起纠纷
吴川民政部门为何将棺材堆放在这座民宅大院内?居住此大院的李德盛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个大院原为吴川县梅录镇振兴塑料厂(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占地约8200平方米。1993年,李德盛将大院改建为花园大酒店,2000年底,因经营不善,他欠下了中国银行吴川支行一大笔债。
2001年,中行吴川支行将李德盛起诉到法院,要求他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这块土地及房屋等财产被查封。“当时这块地及地上附属物价值1200万元,但由于当时一执法人员及吴川市原民政局局长刘某等人互相串通、非法操作,以低价评估后再进行拍卖,他们先找一人出面以200万元竞买得此地,再以290万元转卖给吴川市民政局,刘某等人从中私分90万元(刘某等人后被判刑)。在此期间,民政局将房屋等物业的装修都拆除。
但中行吴川支行对此不服,上诉到湛江中院,2004年5月8日,湛江中院发出暂缓执行通知书:“暂缓处理拍卖财产,并保持拍卖财产的现状”。
2004年8月1日,李德盛又接湛江中院通知:“湛江中院经调卷研究,已发函责令吴川市人民法院撤销该案的拍卖结果,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重新委托评估、拍卖。”“后来,吴川民政局与我们协商,要求我们归还290万元才可以拿回这块地产,但当时拍卖地产时,我们真正收入才200万元,其中90万元是有关单位的人员非法索取的,我们没有理由为这些人‘埋单’。由于我们不愿多出90万元,此事一直拖到现在。前段时间,我们与民政部门协商,愿意给足290万元,但民政局却又要求给400多万元。至今双方协商不下。”李德盛说,“湛江中院已发函撤销原拍卖结果,重新委托评估、拍卖,这块地及地上财产均目前仍属于我们,但就在这时吴川民政部门却将棺财放在大院内,“退一步来说,就算权属不清,财产属于争议期间,他们也不应该这样做。”
民政局回避记者采访
事后,记者曾两次来到吴川市民政局,欲找局长王泽和群众指称4月1日在放置棺材现场的副局长杨滔了解情况,但他们均不在。最后,记者分别致电他们,但他们或不接电话,或接通后听到记者是“了解棺材为何堆放民宅大院”一事时,即匆匆挂机。
后来,记者再一次拨打杨副局长电话,当记者问“民政局为何把棺材拉到闹市区大院内”时,杨回答说:“我们是放在单位的办公室。”“这里是空地,怎么办公?”“不是有楼吗?”杨副局长反问道。
当记者又问“那你们以前在哪里办公”时,“在殡仪馆”,杨副局长说完就立马挂了机。此后记者再次打他的电话时,无人接听。再拨王局长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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