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
该意见提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加强集体土地管理,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突出农民作为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加强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渔业用海征用补偿机制。
完善国企老总薪酬制度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今年我市将培育一至两家超百亿的市属国企。抓好交建、新榕、水务、城乡发展四家投融资平台的资本运作。选择1~2家国有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IPO前期培育工作。完善对国企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机制和薪酬制度,探索引入中长期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
同时,转变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方式,新辟30条线路,新增500辆公交车,完成公交场站公司的剥离分立工作。
培育产值超百亿元龙头民营企业
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产值超百亿的龙头民营企业。鼓励政府采购优先使用名优地产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加大力度吸引民营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经济。
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快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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