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收“好处费”帮人获建房许可 工作人员获刑5年半

福州晚报  2015-03-12 14:41

[摘要] 为了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建房者通过建房审批,仓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郑某帮对方伪造了相关材料,事后还收了对方给的“好处费”。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郑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为了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建房者通过建房审批,仓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郑某帮对方伪造了相关材料,事后还收了对方给的“好处费”。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郑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00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城管员的郑某某(另案处理),找到时任仓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的郑某,请他为部分不符合补办规定的仓山镇先锋村村民补办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郑某某还向郑某承诺,事成后会给郑某一定的“好处费”。郑某答应了郑某某的请求。

此后,郑某多次通过电脑扫描、套打方式伪造仓山区建设局印章及局长签名,以此伪造出60多份仓山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对应的仓山区村民建房申请表。他将这些规划许可证交给郑某某,随后收取郑某某送上的“好处费”共5万余元,同时将对应的建房申请表归档备查。

2012年10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