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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带着“土地”进城落户

华西都市报   2015-03-26 09:52

[摘要] 今年我省拟在广汉、内江市中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武胜县等10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

  今年我省拟在广汉、内江市中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武胜县等10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

  改革,是当前的大红利。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去年5月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5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2015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下称《方案》)。今年,我省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锁定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提升县级财力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在此过程中,改革将释放哪些“红利”,使老百姓享受到改革成果呢?

  农业人口落户

  允许农民带着财产权落户县城


  “农民财产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方案》把农村改革、统筹城乡改革、“两扩两强”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提升县级财力保障水平确定为2015年我省县域经济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扩两强”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出台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目录,增强扩权试点县(市)承接管理权限的能力。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建设目标是三批试点镇共300个镇完成项目建设投资120亿元,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30万人。

  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提出,我省将启动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政策措施等,包括“进一步明确农村财产权利归属,允许农民带着财产权利落户县城。”什么是农民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集体产权改革

  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


  “我省拟在广汉、内江市市中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温江区、武胜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改革试点”

  根据《方案》,明确农村财产权利归属,是农民带着财产权利落户县城的先决条件。那么农村财产权利归属将如何明确?《方案》对深化农村改革的同步要求,旨在帮农民算清自己财产权利的“明白账”。

  《方案》要求坚持推行“多权同确”,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完成75%以上的确权登记;全面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等。

  其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尤其值得关注。四川省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从今年开始,我省拟在广汉、内江市市中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温江区、武胜县等10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在2015年底完成。

  启动廉租房建设建成农村廉租房

  2.5万套以上

  “农村廉租房建筑面积人均达到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县域经济改革发展将向老百姓释放一系列民生“红利”。在安居工程建设上,全省今年将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续建70万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

  全面启动农村廉租房建设试点是大亮点之一。根据省委农工委等部门去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的意见》,对没有能力自建住房的农村贫困户,将通过农村廉租房的形式给予保障,“农村廉租房建筑面积人均达到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方案》要求,全省力争全年建成农村廉租房2.5万套以上。《方案》进一步落实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目标,在重点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的过程中,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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