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获悉,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二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23.3428公顷
记者昨日获悉,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二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23.3428公顷,南台岛东部樟岚村片区项目四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集体土地1.7409公顷,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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