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楼市“金九银十”的到来,前几日借着中秋小长假看房买房的人多了起来,鼓楼区消委会接到的购买二手房的投诉也明显增多。再过几天国庆节又要到了,鼓楼区消委会就二手房交易中容易出现的纠纷进行盘点,并共同发布二手房交易消费提醒。
随着楼市“金九银十”的到来,前几日借着中秋小长假看房买房的人多了起来,鼓楼区消委会接到的购买二手房的投诉也明显增多。再过几天国庆节又要到了,本报联合鼓楼区消委会就二手房交易中容易出现的纠纷进行盘点,并共同发布二手房交易消费提醒。
购二手房常见纠纷
纠纷一:福州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晚上带杨先生看一套二手房,杨先生没看清房屋周边情况,就签了合同。事后,他才发现该房屋后面山上有一片陵园,要求终止合同,但卖方不同意,引发纠纷。
中介方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如实客观地向消费者说明真实情况,消费者也应积极主动地向经营者询问和了解服务的真实情况。
纠纷二:吕女士通过福州某房产中介认购一套二手房。由于吕女士系外地户口且不在福州工作,按照《福州购房限购令》规定,不具备在福州购房资格,但中介方为了促成该笔交易,违规为其代办相关证明。事后买卖双方对中介代办的相关证明的可信度存疑,引发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案中当事方规避《福州购房限购令》的行为,消委会不予支持。
纠纷三:余女士通过福州某房产中介认购一套二手房。三方签订合同后,余女士发现卖方房屋土地证与产权证业主不是同一人,且户口尚未迁出,新业主存在落户问题,引发纠纷。
本案中,中介为了促成交易,用模糊解释误导消费者,服务不到位。
签合同前擦亮眼
鼓楼区消委会以及相关业内人士提醒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
1.实地查看房屋及其周边情况,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渗漏或装修破损的情况,并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中注明。
2.不要轻易相信中介方所谓规避福州购房限购令的指导。
3.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购买无房产证的房屋风险极大。
4.查看土地证与产权证、户口本原件,看清业主是否为同一人。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如继承人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购房合同。若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5.买卖双方一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房产交易和户籍状况,以免因产权交易或落户问题发生纠纷。
6.弄清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因为我国认可“买卖不破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先前成立的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
7.弄清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长期拖欠,数目不小,若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可能要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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