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温州政府申请调整限购令、闽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在媒体盛传,“吹皱一池春水”。这些传闻并非空穴来风,地方政府出手救楼市应该是大势所趋。
5、地方利益应该得到尊重
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不动产)让楼市具有了区域性市场的特点,每个城市的楼市都与其社会经济发展状态匹配,每个城市对于限购令也有与自己利益匹配的态度,而且中国是个发展极端不均衡的社会。相信北京上海等超级城市对限购令是一种利益与态度,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城市对限购令是另外一种利益与态度。
具有独立利益与意志的主体,其独立的利益与意志必须得到充分尊重是规律,如果被忽略,其规则势必被有意无意反对是规律的第二季,正因如此才让“妥协”变得是褒义而非贬义,只有妥协才能收获多方认同的、可操作的规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个体没有独立利益与意志,中央完全可以采取一盘棋式的思路管控社会,服从大局的宣传因此变得有效。实行市场经济机制以后,社会个体收获了独立利益与意志,而楼市调控以一刀切方式,妄图阉割地方政府的独立利益与意志,如果遭遇抵制实属正常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批评地方政府不听话没有意义。
6、限购令的效果
多年调控无效有什么启示吗?
如果2008年中央政府救市没有4万亿会是神马结果?
限购令后房价仍然上行是否说明了炒房不是导致高房价的主要原因?
多年与房价死磕式调控无效,是因为房价具有客观性,不是政府手中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橡皮泥。如果不同意这样的看法,试问2008、2011、2014在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仍然不想降价的前提下,房价为什么出现波动下滑?
房价的客观性并非意味着不可改变性,完全可以通过对高房价的背景因素修订来改变,而调控无效就是因为对经济发展速度过快、资源过度聚集在大城市、货币超发、垄断土地等背景不动的前提下,妄图管控住房价,如果楼市真的听话了,也许一些我们更不愿意看到局面会出现,所谓万事都互相效力。
我觉得下面的问题特别有意义:在经济高涨、货币超发等背景下,拥有多种手段的中央政府死命控制房价的调控无效,那么、那么、那么,在经济低迷、货币紧缩的背景下,手段更单一的地方政府想保住房价的措施会多么有效?
多年调控实际上是扬汤止沸,在经济高涨、多发货币的背景下压制楼市是螳臂挡车!同样,如果没有货币政策、经济发展过快的背景支持,让楼市的投资预期没有“那么好”,变动限购令不会对市场有太大影响,这是一个相当实际的动因。
结束语:如果让地方政府“老实听话”,除非再次出现2012年那样的背景----楼市复苏,让突破限购令等政策变得没有太大意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