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利用好保障房资源,使符合条件、急需入住保障房的申请者能尽快申请到保障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将根据供需关系,将保障房由一年一批次申请改为一年多批次申请。
退出方面,我市坚持“一年一申报、三年一复查”,有的家庭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将收回保障房;有的家庭虽不符合条件但无其他住房,允许其继续居住但按市场价格收取相关费用;拒不退出的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实施绿色标准提升保障房品质
在6月份的专题询问中,市建委承诺将在强化保障房设计前置把关等方面加强管理。但在调研中,仍有被征迁人反映一些安置房小区存在容积率偏高、户型设计不够合理、电梯配置欠人性化等问题。
为此,市建委负责人说,从明年元旦起,我市将施行新制定的福州市绿色建筑实施意见,保障房也纳入绿色建筑范围,对采光、通风、室内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提升设计水平和保障房品质。“我们已将发现的保障房设计方面的问题,向福州60多家房建设计单位作了通报。”据了解,部分设计公司因安置房通风欠佳等问题被行政处罚,在业内起到了警示作用。
另外,群众反映的保障房电梯太少,高峰期候梯太久的问题,市政府已明确,今后安置房不超百米(28层),“不建高等于从源头上解决了电梯忙的问题。”
旧改更要加强历史建筑保护
今年8月,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旧屋区改造过程中,一些历史建筑和风貌建筑因被误拆引发了不小的议论。有委员问道:“福州市在旧屋区改造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历史文化保护与旧屋区改造相统一的问题?”
对此,市规划局负责人说,在旧屋区改造中如何保护好历史建筑,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很重要。此事发生后,市政府专门对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登记的文物点职责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市规划局起草了福州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办法,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另外,该局还与文物部门编制全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也上报市政府研究。目前规划部门正在梳理全市的历史建筑情况,然后上报市政府公布,进行保护修复,确保今后在旧屋区改造中,不再出现历史建筑被误拆的情况。对于已被破坏的历史建筑,将进行原地恢复修缮。
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询问问题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政府于3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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